吉教办字〔2022〕 6号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9-13 14:27:09 来源:吉林省教育厅 浏览量:0次
省政府并省委: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规定,现将省教育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省教育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全会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实施方案》《吉林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重要举措方案》的统一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顺利完成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目标。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推动基础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大学区管理改革实现全覆盖,对梅河口市、永吉县、乾安县、图们市开展首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评估验收。启动初二年级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试点工作,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公民同招。印发《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进入“3+1+2”新高考模式。
二是完善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省政府与教育部达成省部共建技能社会协议,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着眼打造吉林“职教旗舰”,开展“双高计划”和服务县域振兴示范性职教中心项目建设,入选国家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25个。加快建立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平台,推动45所高校中高职贯通培养。落实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收“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4600人。立项建设吉林省继续教育公共管理和服务平台,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建设16个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老年课堂”示范校。
三是推进高等教育高水平内涵式发展。实施新一轮省校(部)共建,协调省政府与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启动“一流学科培育计划”和“双特色”分类评价,召开全省“双特色”建设工作推进会。分类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成立吉林省新农科长白山创新学院,承办全国新农科建设工作推进会。全面加强教材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立项首批普通本科高校省级重点教材128部,认定20个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联合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印发《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 加强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提升区域高等教育竞争力。
四是“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职能。统筹指导各地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一校一案”制定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全省中小学生作业减负合格率实现100%。全面推进中小学生“五项管理”,课后服务模式引领全国,中央深改办予以总结推广。严格审批校外培训机构。7月初,全省有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882所,“双减”政策实施后已停办300所,压减10.41%。加强日常监管,并持续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全省共查实94件举报事件,11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五是深化产学研用合作。积极推进高校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与企业对接,帮助企业招揽人才、开展技术攻关,以“服务企业周”为平台,9所高校和9家企业进行现场对接签约,20家企业将校企合作的产业化成果集中展示。分两批次向省内高校发布68项技术需求,推动高校建立技术资源开放目录,将企业技术需求凝练成科研课题,纳入省教育厅产业化培育项目予以立项支持解决。推进研究生工作站建设,认定第四批省级研究生工作站66个,其中博士工作站13个,硕士工作站53个。
六是大力推进留省就业。会同六部门出台《吉林省鼓励高校做好毕业生留省就业工作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全面开展“创业有你、‘就’在吉林——助力新时代吉林振兴发展集中宣传推介活动”,俊海书记亲自宣讲并发出邀请,近100万人收看,反响热烈。全省共完成各类活动1000余场,参与活动大学生达到200余万人次。高校毕业生留省就业规模首次突破7万人大关,相比去年增加1.75万人。
七是深化教师管理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回信精神。开展年度“吉林好人·最美教师暨黄大年式好老师”评选发布活动,评选22个全省高校黄大年教师团队、100名“长白山人才工程”教学名师、100个全省首批教育世家。实施“中西部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推动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在延边州试点推进县管校聘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开展行政许可事项要素准确性自查。重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要素的依据、要件、程序和时限是否准确,办事指南是否清晰、醒目、易懂、便民等。二是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将“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设定依据涉及的废止内容用现行规章进行更新,同时向权责清单牵头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三是全面梳理我厅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研究分析,形成“一网通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四是推进教育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工作。会同有关处室依法审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变更,依托“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数据。
(三)推进依法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建设
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做出决策,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工作,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规定程序,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对涉及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建设和改革创新等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前,必须先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过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事后评估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切实保障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法治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应用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开展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业务培训,对应完善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切实提升行政审批工作的服务效能和质量。二是扎实开展“双公示”工作。在省教育厅官网开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专栏,建立了“双公示”台账,同步公布省级“教育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双公示”信息。三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年度计划,在厅内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随机抽检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工程学院、长春人文学院、长春科技学院等4所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招生简章及招生广告发布情况,随机抽检吉林动画学院、吉林外国语大学、长春财经学院等3所民办高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发布情况。同时,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了2021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并顺利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其中托幼机构总数为3097所,共抽检313所,占总数的10.10%;校外培训机构总数2893所,共抽检285所,占总数的9.85%。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组织开展编制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完成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并报省司法厅备案。二是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工作。重新修订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同步制定执法决定书、行政建议书和信用承诺书样本,正式印发并报省司法厅备案。三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我厅取得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查,暂停发放7名脱离行政执法岗位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全年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行政强制案件、行政复议申请各1件。其中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已办结,行政强制案件也依法进行了答复。二是信访问题化解成效显著提高。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01批次1056人次。接收和转办各类信访信件437件,办理率100%。网上办理信访396件,办理中央第三巡视组督办件615件,均做到按期办理,办理率、办结率均为100%。办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交办关于“互联网+教育督导”专栏举报信访事项77件,逐一形成办理情况报告,办理工作得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充分肯定。接听各类投诉、咨询电话3500件。“两会”及建党100周年期间实现了进京访教育系统“零”登记和“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专题授课。二是组织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依托省司法厅组织的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开展新进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共16人参加培训,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共有10人通过资格考试。三是精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普遍学习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广泛组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学习范围,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时效性。同时,利用“中国庭审网”等多媒体网络资源旁听庭审案例,广开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视角,丰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内容,充分体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式的多样性。
(八)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吉林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的分工方案》、《关于落实<吉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的分工方案》和《关于落实<2021年度省直部分法治建设督察任务清单>的工作方案》,统筹部署我厅贯彻落实法治政府、法治吉林、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分工。二是科学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围绕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集中统一领导、服务保障吉林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13项具体工作,确立了厅党组统一领导、法规处组织协调、各处室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组织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先后组织“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宪法晨读”、“宪法小卫士”网络学习、“我与宪法”主题征文等活动。全年共有3000余所大中小学校,220余万名大中小学生参与活动,参与率达60%以上,创历史新高。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教育系统公职律师人员较少,对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就目前教育系统而言,教育行政部门设有公职律师的十分少见。公职律师本身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具有较高专业基础和理论知识,被聘为公职律师后,除了工作量有较大增加外,并无其他相应待遇,这也是行政机关很难招到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务员的主要原因。
二是教育系统法治工作机构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编制所限,法治工作机构建设出现弱化现象,在上一轮机构改革过程中,有些地区的教育法治工作机构被并入其他部门,法治工作人员在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参与其他大量的业务工作,法治建设工作本身基础性强、工作量大、业务水平要求高,在工作人员缺少、工作量大的前提下,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法治建设工作存在一定困难。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省教育厅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必须经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厅党组会同意后方可执行,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必须经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厅党组会同意后方可实施,法治建设工作重大问题必须随时向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厅党组报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必须向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厅党组汇报。凡制定重大教育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必须事前报请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立项,文件出台前必须经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提请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议。凡重大教育行政决策做出前必须经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厅党组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厅党政主要负责人随时调度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全年厅党组会确定法治建设有关议题4项,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多次组织专题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二是认真谋划《吉林省教育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高校领导班子在年终述职过程中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精心安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以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任务,结合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实际,系统谋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二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重点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学生教育普法工作。
三是全面加强教育法治建设,持续推进教育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四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专业化水平和服务全厅工作大局意识。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
六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做好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七是持续推进教育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工作,坚持以条线为主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不断提高事项标准化水平。
八是继续组织好“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继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比赛、宪法晨读和“宪法小卫士”网络学习活动,推动宪法法治教育持续深入开展。
九是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推动高校法治工作标准化建设。
十是推动民办学校完成章程修订核准工作,启动公办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
吉林省教育厅
2022年2月22日